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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字〔2021〕4号——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查看次数: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过去一学年来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情况,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时间
2020年4月8日—4月30日
二、表彰类别及评比条件
1、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史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本级团组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组织开展团学品牌活动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总支)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院(系部)具有较好影响。
2、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史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按时规范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的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或特色活动,团员青年能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学风良好,无违纪现象,得到所在支部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班子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邢台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我校担任专兼职团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履行团干部的职责。工作能力过硬,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共青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志愿汇”、“文明牛城”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6)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团干部年龄方面的有关要求,从事团的工作原则上应不少于两年(截至2021年430日)。
 4、邢台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志愿汇”、“文明牛城”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扎实,成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认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在2021年初新冠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各类防疫志愿活动,表现突出。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原则上应获得过院(系部)及以上级别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5、邢台市“五四”评优工作安排
邢台市“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根据团市委具体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推荐上报,原则上必须从校级“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产生。
三、评选要求
1、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选推荐,并报本院(系部)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申报。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需审批表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直接填写审批表,不再上报事迹材料。(申报表可从校团委网页下载)
2、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民主推荐,拟推报的集体和人选应在本院(系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3、受推荐的先进个人不得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学校纪律的行为(含考试纪律),并在近期的期末考试中无不及格情况。所推荐的先进集体的成员无违纪处分记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集体或个人的参评资格。
4、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名单需有本院(系部)党组织的意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名单发至校团委电子邮箱:xtxytw@163.com。
5、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对获得校级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附件1:邢台学院“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审批表
附件3: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附件4:邢台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附件5:邢台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共青团邢台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