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组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将“小我”融入“大我”,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推动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在实践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和发展。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组织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建立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前往地质灾害频发或安全形势不稳定的地区。
(二)成果导向原则:以“成果可见”为导向,鼓励将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赛事、学科研究相结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高质量实践成果。
(三)项目化运作原则:实施规范化、项目化管理,按需设项、据项组团,确保实践活动内容充实、过程规范、成效显著。
四、参与对象与活动时间
(一)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时间:2026年1月26日—3月4日,累计实践时长原则上应不少于7天。
五、核心实践方向与内容
(一)激发文化活力,培育振兴动能
组织引导学生以青春智慧与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乡村基层,传承并创新优秀乡土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参与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展演、非遗传承等文化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村晚、乡村文化周、非遗展览等载体,因地制宜开展文化学习与实践传播,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在贴近群众、服务基层中锤炼本领、奉献社会。
(二)青春助力乡村,振兴筑梦未来
各院(系部)可组织学生通过调研实践,切身感受乡村振兴成果,积极探索未来发展路径。实践可聚焦智慧农业、义务教育帮扶、劳动志愿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实地调研、考察研习、政策宣讲、技术应用、乡村支教、普通话推广等形式,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与组织全面振兴。鼓励学生在实践基础上系统总结、深入思考,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政策建议等成果材料,并支持其在校内外各类媒体平台(如学校官网、社科期刊、主流媒体、新媒体等)上发布与传播,展现实践成效,提升社会影响力。
(三)守护生态底色,绘就美丽家园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实践。通过生态调研、环境监测、环保宣讲等形式,参与乡村生态规划与保护。积极开展植树造林、人居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乡村绿色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贡献青春力量。
(四)探寻红色足迹,传承革命薪火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依托红色教育基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等资源,组织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主题宣讲、情景体验等形式,追寻红色记忆、聆听革命故事、研读红色史料。鼓励学生以照片集、短视频、口述史等多种方式记录与整理走访内容,在实践过程中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
(五)聚焦民生关怀,力行服务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关爱青少年“送温暖”重点工作部署,聚焦残障青少年、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重点群体,扎实开展“小橘灯”助残接力计划、“寸草心”爱老敬老行动等品牌项目。重点围绕“环境清洁”、“反诈宣传”、“暖心陪伴”等内容提供务实服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及新就业群体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思想引领、文化传承、科学普及、健康体育、美育熏陶、劳动教育、安全自护、学业辅导、成长陪伴等爱心公益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六)围绕院(系部)应用转型发展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专项。
1.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助推专业对接产业。组织学生结合专业,深入相关行业企业,了解技术趋势与人才需求。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报告,为专业优化与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促进产教融合。
2.参与地方产业服务,强化应用能力培养。鼓励学生依托院系学科平台,面向地方产业与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帮扶、管理咨询、电商推广等实践。在真实场景中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提升实践能力,服务区域发展。
3.开展职业生涯体验,促进学业职业衔接。组织学生进入对口单位开展见习、岗位体验与职业访谈。引导学生认识职场,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学习、实践与职业发展的有效贯通。
(七)围绕“返家乡”“体验省情 服务群众”等团省委、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或专项行动开展的专项。
(八)围绕“三联盟三对接”单位,或围绕教改、课改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进行的调研项目。
(九)围绕师范认证和新师范建设开展的师范生专项
1.根据《邢台学院“专访优秀教师、师德事迹进专栏”宣传活动方案(试行)》(认证工作办公室〔2021〕11号),以“假期寻访名师”为主题,组织师范生就近寻访一位名师。并形成调研报告。
2.根据《邢台学院师范生公益性师范教育活动方案(试行)》(认证工作办公室〔2021〕10号)开展寒假公益性师范教育活动,并形成社会实践报告。
3.院(系部)安排的其他师范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
六、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
1月12日-1月17日,学生团队组建和项目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团队实践的,要填写《邢台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登记表》和《邢台学院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相关附件通过校团委网站下载,并于1月17日前向各院(系部)团委(总支)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2.鼓励跨院(系部)、跨专业、跨年级组队,每支立项团队人数为5-10人为宜,并至少明确1名教师带队指导,抓好过程监管、实时跟踪和指导把关。
3.相关附件通过校团委网站下载,校团委联系邮箱xtxytw@163.com。
(三)开展实践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根据实践计划积极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及时完成资料整理,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至院(系部)团委(总支)。
(四)评比表彰
校团委根据各院(系部)推荐的优秀团队和个人情况进行评比表彰。每个院(系部)推荐的校级优秀团队不超过参与活动总团队数的30%,原则上不超过5个,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不超过参加活动总人数的0.5%,校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不超过参加活动总人数2%。
七、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工作由各院(系部)团委(总支)具体负责,于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初审,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二)认定依据
1.各实践团队及个人须提交相应的实践报告作为成果总结与学分认定的主要依据:团队须提交一份总体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不少于3张佐证照片;团队成员除参与团队报告撰写外,还应基于自身承担任务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实践报告,或提交一段时长不少于3分钟、真实反映个人实践过程及思考的纪实短视频。
2.鼓励团队或个人根据实践经历提交口述史、微电影、短视频、学术论文、科技制作等多种形式实践成果,作为评优重要参考。
(三)学分赋予标准
1.经认定合格,给予0.5学分。
2.认定为优秀,给予1.0学分。其中,团队实践被认定为优秀的,团队负责人给予1.0学分;团队成员则依据其个人实践成果进行认定,给予0.5学分(合格)或1.0学分(优秀)。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
做好本院团队的动员、审核、培训、过程管理与材料报送工作。
(二)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应紧密结合实施方案要求与专业特色设计实践内容,杜绝走马观花。实践过程中需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并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实践成果。
(三)所有参与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实践活动平安有序。
共青团邢台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